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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协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3-29 10:33:16

中国人民政协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在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2007年3月3日)
贾庆林

 
 
各位委员:

  我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06年工作回顾

  2006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也是人民政协事业蓬勃发展的一年。全国各族人民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万众一心、团结奋斗,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取得新的成就,我国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又迈出了坚实一步。政协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积极推动工作创新,大力开展理论研究,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切实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去年初,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意见》还明确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个《意见》对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全国政协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进行了部署。第十二次常委会议通过了关于学习贯彻《意见》的决定。召开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进行专题学习,并把《意见》作为委员集中学习和机关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这些活动,把中共中央关于人民政协的重大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落实到人民政协的各项工作中去,推动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为了进一步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全国政协开展了对各地学习贯彻《意见》情况的工作检查。中共中央《意见》下发后,各地党委高度重视,普遍召开常委会议或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学习贯彻《意见》的工作,并结合当地实际,及时下发了贯彻《意见》、推进政协工作的文件。各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程序、机制和制度,进一步发挥党派作用、界别作用和委员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自身建设,进一步扩大对人民政协的宣传,提出了许多好的思路,创造了不少新的经验,形成了有利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精心组织全体会议和常委会议

  政协全体会议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最高形式。十届四次会议期间,全体政协委员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十一五”规划纲要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议政建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其他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分别深入委员小组,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坦诚交换意见,共商国是。胡锦涛总书记在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发表四点重要意见之后,在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又就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发表重要讲话,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中引起强烈共鸣和积极响应。这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对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高度重视和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政协常委会议是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进行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在去年召开的第十四、十五次常委会议上,常委们围绕会议的主题议政建言,所提出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和完善国家自主创新体系的意见,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意见,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一些重要意见被分别吸收到相关文件之中。中央领导同志向会议作重要报告,40多个部委的负责同志到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这是重大问题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在人民政协进行政治协商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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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仕英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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